强盗逻辑!浙江杭州,陈女士在下沙一个小区里有几十个车位,本来是打算以后用来养老了

看晓天下 2024-05-07 22:56:38

强盗逻辑!浙江杭州,陈女士在下沙一个小区里有几十个车位,本来是打算以后用来养老了,万万没想到,因为没在这个小区住,等她回来一看车位都被业委会当做无主车位租出去了,业委会还反过来指责她这种行为很讨厌 陈女士介绍,自己在这个小区有七八个车位,加上帮朋友管理的,一共有四五十个车位,因为之前一直没有在这个小区住,所以也没注意车位的问题,前不久打算过来住,却发现车位未经过她的允许,全都被租出去了 气不过的陈女士找到媒体反映此事,业委会的钱主任表示,他们也不知道那些车位哪些是无主的,哪些是有主的。所以他们当时出了一个认领公告,结果无人认领。 这些车位就被视为无主,归他们业委会来管理了。他还强调,他们这么做,并不是为了赚钱,而是为了解决小区停车难的问题,像陈女士这种炒房客,垄断这么多车位,还不交管理费,实在太讨厌了 目前,双方这件事情还在协商当中,按照陈女士的意思,她希望业委会能把这些车位租金的明细拿出来,该多少钱就归还多少钱,但业委会却表示他们也有空余的车位,都是优先出租自己车位,所以这个账不好分辨 对于业委会的解释,网友们并不买账,有网友表示:不可能没有明细,租车位的人难道不要收据凭证?业委会怎么没有记录,怎么能安排把车位租给别人? 还有网友说,物业不联系业主,直接发个公告就可以抢夺别人合法财产了吗?那是不是挨家挨户贴通知,只要没人回复,那房子就是我的了? 其实这事真不怪网友气愤,从法律角度来看,车位属于不动产附属物,享有法律保护。 即便陈女士长时间未使用这些车位,这并不意味着她放弃了对车位的所有权。业委会未经车位所有者同意,擅自出租车位属于侵犯了陈女士的财产权。 业委会的职责主要是管理和服务小区的公共事务,但这不包括对业主的私人财产进行处置或管理。业委会的行为(将车位视为无主财产并出租)需要合理的法律依据和严格的程序。发布公告认领是一种方式,但应有更多的努力来确认财产所有权,如联系业主核实信息。 另外,从陈女士和网友的反应中可以看出,业委会在管理过程中缺乏透明度,尤其是在财务管理方面。业委会应该有明确的记录,包括车位的出租记录、收费标准和实际收入,以及这些收入的使用情况。这些记录应当向所有业主公开,确保管理的透明和公正。所以她的要求是合理的 这里也提醒大家,有空余的车位和房子,闲暇时还是要去看一下的 #五年没在小区住 几十个车位被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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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5-08 00:56

    一告一个准,别告业委会,告个人,就告非法侵占,往刑事案件上扯,经济案就算赢了也拿不到💰,刑事案就好玩了[滑稽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