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长护险推行注入“强心剂”,失能等级评估管理办法发布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 2024-05-09 16:35:51

(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王艾冰 侯佳欣)5月6日,国家医保局发布《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办法(试行)》,对定点评估机构的确定、运行管理、监督管理等方面作出规定。

“《管理办法》的出台意味着,长护险制度设计在失能等级评估这一关键环节,采用独立的第三方评估的方式。”5月7日,中国人民大学老年学研究所教授张文娟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专业的失能评估机构将与以商业保险公司为主体的保险经办机构,以提供医疗护理、生活照料服务为目标的照护服务机构,并列成为保障长护护理保险运行的第三类社会组织。

《管理办法》为长护险市场注入“强心剂”

在张文娟看来,失能等级评估是确定以老年人为主的失能人群享受各项社会福利政策的重要环节,而失能评估中收集的诸多信息也是制定个性化照护服务方案的关键依据。然而,目前中国仍然缺少可以提供专业化的失能评估的团队和社会组织,这种人员的短缺甚至远甚于照护服务人员的匮乏。

“在长期护理保险即将进入全国普遍实施的阶段,《管理办法》的出台昭示着未来对独立失能评估服务的大量需求,将有力的推动健康服务和长护险市场的发展和壮大。”张文娟说,《管理办法》还明确了失能等级评估机构的设立要求和监管策略,为保障失能评估工作的独立开展,规范此类机构的有序发展提供了政策依据,将有利于推动这一行业的良性发展和规范竞争。

我国长护险制度于2016年启动试点,目前全国49个试点城市参保覆盖1.8亿人①。启动试点以来,各地陆续探索出了不同的失能等级评估方法,或者由医保部门直接评估,或者委托商业经办机构组织专家团队评估,亦或由专门的社会组织独立开展评估。

“在这一过程中也出现了失能评估标准不统一、失能评估流程不一致、失能评估工作不规范等问题,削弱了长护险制度的社会公平性和资金可持续性。”张文娟表示,随着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持续推进和覆盖人群的扩散,由政府部门直接参与组织失能评估已经无法满足社会需求。而试点经验表明,由专业的第三方社会组织独立开展失能等级评估能够更有效地提高长护险的资金利用效率,保障制度设计目标的实现。

长护险推行仍有诸多问题待解

张文娟提到,目前,长护险推行依然面临诸多的问题。在资金筹集方面,多元化的筹资方式尚未完全实现;在待遇的给付方面,目前各地的方案和标准不一,受到当时的社会服务供给能力和专业化水平的限制,照护服务成本测算和个性化服务需求识别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资金转化为照护服务方面,亦面临专业照护服务供给能力的困扰,特别是针对失能人群的专业康复和基础护理服务匮乏,这些都会严重削弱制度的社会公平性和资金可持续性。

“为了克服上述问题,需要从产业发展和制度建设方面双管齐下,共同努力。”张文娟建议,在产业发展方面,既需要大力发展健康养老服务产业,为长护险制度的顺利实施提供有力的支撑,又需要借助长护险资金引导健康养老服务产业的高质量发展;在制度建设方面,需要进一步优化长护险制度设计,贯彻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理念,科学、合理的引入健康干预、康复护理、无障环境改造和辅具租赁等服务。

参考资料:

① 我国将规范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机构定点管理. https://www.gov.cn/lianbo/bumen/202405/content_694936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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